基于创新主体视角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提升对策
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是区域创新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首先,使用超效率DEA模型比较了我国各区域三类不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差异。发现在知识产权运营价值链中,其前端的创造效率较高,而后端的市场化效率不高。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效率差异明显,但较高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并非完全对应着较强的运营效率。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创新主体,但其在知识产权运营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及规模效率方面都远远低于另外两类创新主体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运营的规模效应方面,行政管理比市场配置的效率要高。其次,考察了经济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场结构、财政支持及创新主体的协同程度等因素,对不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影响。最后,从创新环境、创新区域、知识产权权益界定、创新主体协同、知识产权服务、财政资金运营绩效考评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知识产权运营、创新主体、运营效率、区域差异
DF523(民法)
江苏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BR201400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CJY099;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SWC-017;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SJD630082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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