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053.2016.11.001
规制性科学视角下我国PM2.5标准制定中的“反向规制”
规制性科学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利用有限的科学证据制定标准,常见于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领域.我国在对雾霾中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标准制定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反向规制”——对于雾霾的成因、现状、病理效应尚未有充分认知时,首先直接沿用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PM2.5最宽限值,再逐渐开展针对我国雾霾限值的科学研究.反向规制因其过程的倒置性,只有在“好的科学”、“可用的科学”、“为谁的科学”这三个方面做出比常规规制更为严格的考量,才能承担起其本身负载的认知和伦理双重承诺,使我国PM2.5标准以实质的方式服务于公众健康、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雾霾、PM2.5、规制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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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ZD02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项目2243141601016
2016-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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