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参与:科技体制创新的多元化模式
我国科技管理体系,因其实施主体为公权部门即政府职能机构,诸多体制性因素影响到科技创新发展.探索科技管理多元化模式,结合国外经验和国内现状,引入以第三部门作为承接项目评审、技术评价、绩效评估等公共科技服务的主体,在政府宏观管理下,建立多元化的管理体系,将智力资源与政策机制有效融合,既充分体现学术组织的技术权威性、独立性和创新性,又有利于提高科技管理与公共科技服务的公平与公正.关键在于提升学术决策权重,明确职能,厘清关系,发挥优势,强化监督措施.
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第三部门、主体、多元化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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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1(科学研究工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B22041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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