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

引用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管理与社区建设的交汇点,是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与基本单元,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格局,但仍然存在管理理念滞后、规制体系与协同机制缺乏、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社会治理的战略要求.未来急需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发展现代意义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理念,出台规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制体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内涵式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建设的微观主体.

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建设、微观主体

C91;D630;G64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SH031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6-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科学社会主义

1002-1493

11-2797/D

201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