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973.2012.02.092
法律文书教学与实务教育模式
法学实务教育模式需具有大众参与性、具有常态教学性,且能切实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现有的法学实务教育模式不能较好地训练学生的实务能力。法律文书课作为专门训练学生法律文书制作的课程,制作法律文书需要分析案件事实、认定案件证据,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讲理。因而应将法律文书课与法学实务教育结合起来,将法律文书课作为法学实务教育的新模式。
法律文书、实务教育、实务教学模式
G642(高等教育)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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