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815.2008.01.023
"权力关系说"与"契约关系说"辨析——基于对税收的本质和性质的理解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权力义务关系还是契约关系在理论界存在着很大争议.权力说认为,税收是国家无偿地参与经济单位或个人创造的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强调纳税人对国家课税的服从.契约说则认为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是"交换关系"、"债务关系"或者"契约关系".本文基于对税收的本质和性质的分析,认为"权力关系说"正确地解释了税收的本质,"契约关系说"则更能够解释某些社会形态下税收的性质.在此怂基础上,对税收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辨析,并阐明了两种学说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权力关系、契约关系、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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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0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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