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71.2023.05.007
论我国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的完善
面对持续提高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层出不穷的侵权纠纷,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不能仅停留于追赶和适应国际贸易规则的要求,而应当放眼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知识产权主体权利.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涉及不同的行政主体,涵盖广泛的保护方式.在完善我国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的过程中,应结合国情分析这些高标准规则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在我国相关制度和资源的基础上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改善.
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贸易协定
D923.4(中国法律)
2023-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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