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学校推向了被告席……
@@ ”案情”2001年3月2日,长丰县某小学打过预备铃上早读之前,一位同学因一道作业题未做好,问同班的李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会不会做.李某说不会做,并答应马上拿一本给他看.随后,即从组长黄某(10岁)收的作业本中拿出一本别的作业本甩给那位同学,在甩的时候,无意中作业本碰到了黄某的左眼睛,致其左眼受伤,视力下降.后经司法技术鉴定,黄某的左眼外伤为十级伤残.黄某的父母为此花去了大笔医疗费.在向李某和某小学索要医疗费无果的情况下,黄某将学校推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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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R65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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