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32X.2009.05.009
信息安全保障的立法目的取向——以地方信息化立法为背景
伴随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全球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由此而生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我国专门的信息安全保障规范主要散见于地方信息化建设的立法实践中,在"政府管理论"取向下,信息安全保障未能架构科学、系统的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尚未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协调机制,过于关注部门利益的合法化,忽略信息产业发展和个体权利的保护.因此应当以"规制政府权力"取向代替"政府管理论"取向,对信息安全保障实行理性且前瞻的立法规划,中立和专业的立法组织,平和与人性的立法设计.
信息、安全保障、立法目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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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9-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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