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06.2019.06.022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434例分娩方式
目的 探讨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后如何决定分娩方式.方法 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云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434例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孕妇,对其如何决定分娩方式及母儿结局进行回顾性分析.把同期随机132例非瘢痕性子宫经阴道分娩(VBNC)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经阴道分娩(VBAC)132例及重复剖宫产(RCS)302例进行对照分析;同期随机首次剖宫产(PCS)302例与重复剖宫产(RCS)302例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132例阴道试产,100例试产成功,成功率75.76%;RCS334例,手术产率76.96%.瘢痕子宫再次妊娠阴道分娩(VBAC)组产后出血率、 子宫先兆破裂发生率、 新生儿出生Apgar评分与非瘢痕性子宫经阴道分娩(VBNC)组相比较,无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VBAC组产时出血量、 住院时间、 住院费用及产后出血率均低于RCS组[(170.5±20.)vs(205.7±5.0)mL]、[(3.5±0.5)vs(6.5±0.5)d、[(2321.0±125.0)vs(4943.0±196.3)元、10.0%vs.18.7%)(P均<0.05);RCS组产后出血率(18.7%)较PCS组(3.3%)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后可选择性进行阴道分娩,条件是分娩前充分评估,临产后严密监护,做好急诊剖宫产准备.
首次剖宫产、重复剖宫产、阴道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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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妇产科学)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基金资助项目2015FA003
2019-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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