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39.2012.01.014
论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侵权行为——兼议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途径
"第三者"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依然与其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而破坏他人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的人。其实施侵权行为具体侵犯了无过错方的配偶权、名誉权、财产所有权等7种权利。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是切实的受害者。在《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第三者"现象没有明确规定的背景下,我们一方面需要强化侵权法的救济功能,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婚姻关系、第三者、侵权行为、无过错方、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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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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