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39.2005.01.018
关于"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合法性思考
打工子弟学校是城市流动人口自发创造的产物,其最初的办学目的和最终的社会效果都在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但是,这个中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事物,虽然大量地、长时期地实际存在,却迟迟得不到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其原因复杂多样.<昆明市城区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课题组用了一年的时间,调查分析这一社会现象,从中发现许多令人深思和担忧的社会问题.
打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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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22.72(中国教育事业)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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