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402.2020.03.009
美国空军与我军飞行人员医学鉴定比较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我军与美国空军临床航空医学鉴定的差异,探讨目前我军临床航空医学鉴定体系的发展方向.本文引用国内外公开及内部发表的期刊论文及科技报告共32篇,通过分析发现:从飞行人员分类看,我军与美军均依据飞行机种及任务不同对飞行人员进行分类,开展航空医学鉴定.从鉴定依据看,我军主要依据不同类别人员的体格检查标准,更新较慢,条款中含有个别评定项,临床实际应用中难以把握一致性;美国空军体格检查标准及特许指南在鉴定时形成互补,定期更新,体格标准结论仅有合格与不合格,对部分不合格者可参照特许指南申请特许飞行.从航空医学鉴定开展方式看,我军飞行人员健康管理分三级保障单位开展各种体检及因病住院医学鉴定;美国空军依据指令性文件AFI 48-123,规定各类人员适用的医学鉴定权利机构、医学检查实施和鉴定流程,医学鉴定结论有效性等.从航空医学信息化管理看,我空军目前缺乏各级航卫诊疗机构间可共享的飞行人员健康状况信息平台;美军建立航空医学特许管理示踪数据库系统已40余年,积累了修订体格标准、特许指南的循证医学依据,也为航卫保障财政支出提供指向.因此加快飞行人员体格标准的修订,制定我军特许医学鉴定指南,明确细化各级鉴定机构的权限,搭建共享医学信息平台,有利于我军临床航空医学鉴定的公正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军事飞行人员、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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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21.22(军事医学)
全军后勤科研重大项目AKJ15J003
2020-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12-2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