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60/j.cnki.1674-098X.2108-5640-0396
政企校协同培育新就业形态的基础与必要性分析
为给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有必要为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提供保障条件.从"政企校协同"的基本内涵、就业政策背景、政、企、校三者的主要社会功能出发,运用系统论、公共治理论、协同论分别论证政企校协同培育新就业形态所具备的理论基础;从宏观、中观、微观三层面逐一分析,论证政企校协同培育新就业形态所存在的现实必要性.
政企校协同;新就业形态;基础;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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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41.4
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于政企校协同视角的新就业形态培育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C0121
2021-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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