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60/j.cnki.1674-098X.2016.20.040
浅谈技术领域因素在创造性审查实践中的把握
该文针对创造性审查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合理考虑技术领域的差异对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影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现行规定出发,结合探讨了欧洲专利局(EPO)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EPO)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对两个具体案例的分析研究,提出在面对此类问题时,牢牢抓住“创造性的整体审查原则”可以帮助审查员得出较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这一观点.
创造性审查、技术领域差异、创造性的整体审查原则
D923.4(中国法律)
2017-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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