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60/j.cnki.1674-098X.2015.35.036
民用飞机供应商适航管理要求研究
对于民用飞机领域而言,主制造商-供应商是一种被民用飞机制造厂商普遍采用的先进模式.然而由于国内民用飞机领域起步较晚,主制造商-供应商的研发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在民用飞机研制过程中对供应商所研制的民用飞机产品进行适航管理,在国内尚未形成体系.该文充分借鉴国外一流民机制造厂商的管理经验,并依据目前国内民用飞机对于供应商管理的实践经验,结合审查当局对于供应商适航管理的要求进行了总结,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我国民用飞机研制过程的供应商适航管理体系.
供应商、适航管理、民用飞机、适航要求
T-65(参考工具书)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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