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15.16.005
“服务型”高校行政队伍的情绪法则与情绪劳动结果
作为劳动的第三种形态,情绪劳动是“服务型”高校行政人员工作实践的重要特征。文章以情绪劳动为立足点,探讨了“服务型”高校行政人员的情绪法则,简单地说,就是要在工作中展现积极情绪,规避消极情绪。其目的在于引导行政人员的情绪表达,使其在理性实践的指导下,完成或指向“服务型”行政的实现这一目标。文章继而分析了“服务型”行政人员的四种情绪行为结果,分别导致行政人员进行表层行为、深层行为和不需耗费精力进行情绪调节三种结果,其中前两种结果要求行政人员必须实施一定的情绪劳动。意在给“服务型”高校行政队伍建设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和启示。
情绪劳动、高校行政队伍、服务型组织
G647(高等教育)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41043;同济大学青年英才计划。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