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15.07.118
BOT+EPC模式下公路工程监理职能的转变
BOT+EPC模式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变革动力.这种建设模式采用了建设、运营、转让(BOT)+设计、施工、采购一体总承包(E P C)形式,通过工程项目公司的总承包模式,它能够有效地处理设计、建设、采购以及试运转等环节中所存在的矛盾,从而使得工程项目实施达到优质、高效、低成本等显著效果,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包含立项、勘察、设计、建设、验收、竣工、结算的整个运作过程.本文就在BOT+EPC建设模式下,总承包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和责任,而业主又选择了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如何开展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这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该文就BOT+EPC模式下公路工程监理职能的转变进行分析.
BOT、EPC、工程监理职能
U415(道路工程)
201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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