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14.22.011
汉字数字的用法
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br> 2.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公里、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br> 3.我国清朝以前(含清朝)以及非公历的历史纪年要用汉字。例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汉字数字、十一五规划、一氧化碳、修辞色彩、十二指肠、清朝、连用、中秋节、缩略语、惯用语、二倍体、医院、咸丰、历史、构成、公历、定型、词组、词素、标点
G23;K24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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