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13.22.131
海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安全评价工作
依据《非煤矿矿山企生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号令)的要求,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合法的生产活动,而石油天然气企业在延期换证期间则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海洋石油安全现状评价,在评价中需运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通过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及培训、海上设备设施等诸多方面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安全评价,以评价该延期换证单位的海上生产安全现状是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并在评价报告中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改进措施和建议,为政府部门的下一步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查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本文将对此类的安全评价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与分析,希望能把安全评价的各项重点成果与下一步的审查工作有效合理的衔接,使评价报告更加具有参考的依据作用.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要点
X922(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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