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09.24.201
简述"法"与孟德斯鸠的政体划分
孟德期鸠的政体思想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精神,他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法治标准是孟德斯鸠区分政体的最具有本质意义的标准,也是他最在意的政体分类标准.他对政体的选择主要不在形式,而在是否符合法治的精神,是否有利于实现自由与法治的结合.因此,孟德斯鸠主张应对人民的权力予以限制,应实行"法治之下的民主".
法治、政体、民主
C93(管理学)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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