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07.27.074
试论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责任
我国公司法在股东违反出资形式及相应法律责任方面规定的不足,使得实际生活中其他守约股东很难追究违约股东的责任.这一法律上的空白不仅会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的权益,也不利于社会交易的安全和社会信用的建立.本文认真讨论了国内公司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应法律救济的规定,揭示我国现有公司法律制度在股东出资责任及其他股东法律救济方面的空白.
出资、股东、责任
F8(财政、金融)
2008-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