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19.09.007
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基于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准自然实验”
本文基于“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对我国2004-2009年间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逐步开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理论上,增值税转型会通过增加企业可支配的现金和降低创新成本促进企业创新.我们的实证结论与理论预期一致:企业的创新产出(企业专利)在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显著增加;进一步,我们采用中介效应检验,发现增值税转型改革通过增加企业可支配的现金流和降低创新设备投入成本两条路径促进了企业创新.最后,我们发现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创新产出的正面影响,对那些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更高,以及改革之后固定资产升级幅度更大的企业更显著.本文印证了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从而具有重要的理论贡献.本文也为供给侧改革和新一轮的增值税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增值税转型、企业创新、融资约束、投资成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872014,71972005;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项目WR2018018;东北财经大学税务会计研究中心的资助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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