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2886.2016.01.007

企业创新行为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来自创业板的经验证据

岳园园韩鹏
河南理工大学;
引用
(0)
收藏
随着封闭式创新向开放式创新过渡,信息悖论已经被打破,但创新行为信息披露对开放式创新影响研究缺失.本文以我国创业板2012年至2014年上市公司为对象,首次检验了创新行为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在提升企业价值方面,创新行为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贡献度普遍大于强制性信息披露水平,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认同方面,结论相反,在提升外部融资能力与降低代理成本方面,创新行为信息披露水平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创新行为信息披露有效性有待提高,基于累积创新链与降低创新隐性成本需要,应加强创新行为的中间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基于创新行为的行业特征,应加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分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创新行为、强制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开放式创新

F27;F2

河南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SKJZD2015-02的研究成果,同时得到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15BJJ057;河南省软科学项目152400410511

2016-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9-5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会计研究

北大核心CSSCICSTPCD

1003-2886

11-1078/F

2016,(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