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12.04.009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被动回应还是主动嵌入
随着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社会责任落实到公司治理机制中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传统以委托代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理论体系无法为二者的融合提供坚实理论基础,导致实践中表现为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的“被动回应”.在价值创造导向下重新审视公司治理理论体系,可以突破委托代理关系为核心的局限,将公司治理界定为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目标的制度安排,而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又是一种日益重要的因素,因此,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便具有了严格的内在逻辑关系,公司治理应将社会责任“内生嵌入”于其理论和实践体系中.
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嵌入
F27;B8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嵌入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研究”10YJC630054;“企业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的机理研究”10YJA630164
201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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