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07.09.009
英美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分析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现行规定存在的不足,分析英美两国关于上述问题各自不同做法的背景和原因,借鉴其各自合理的理念和做法,针对"狭义内部控制"和"广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目的的不同,本文建议通过建立一套相互衔接的内控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分别对前者进行强制要求,对后者则借鉴英国"遵循或解释"的做法予以引导.为统一认识,不同口径内部控制的确切含义应在即将制定的内控框架中予以明确界定.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强制、引导
F23;TP3
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南京大学国际化会计学博士生项目IAPHD"和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SJD630039
2008-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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