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可加模糊测度的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评价体系构建及应用
从环境治理投入责任、环境污染减排责任、生态效益责任和环境治理效果责任4个方面选取指标,并结合2-可加模糊测度构建了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评价体系,基于2011-2015年浙江省数据对该省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发现浙江省在2011-2015年期间,领导干部环境责任履行的评价值虽然呈现上升态势,但评价结果的绝对值较低,有待提高.评价结果表明领导干部提高了对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视,并加强对环境责任的履行,但环境责任的履行力度依然不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建议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以及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等,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的履行效果.
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评价、评价体系、2-可加模糊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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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1(会计)
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研究课题NZKT201713;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XPYB15002;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宁波大学商学院高级别项目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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