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33.2012.05.005
增值税改革对上海交通运输行业税负的影响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没有交叉,营业税主要是以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每个环节都是以营业额为税基,不能抵扣已经缴纳的税收,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增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十二五"期间在上海交通运输行业试点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利用投入产出表中相关数据,通过对行业税负的测算,分析改革前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税收负担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增值税、营业税、投入产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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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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