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0590.2012.10.025

是二次创作还是复制——对他人作品进行部分修改行为的性质认定

引用
复制在本质上再现了原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因而不产生新的作品.二次创作包含了二次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是一种产生新作品的行为,这在本质上与复制不同.对他人的作品进行部分修改行为的性质是二次创作还是复制,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对原作品进行了实质性改进.

二次创作、复制、实质近似

I06;I0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TRIPS协定》执行程序刑事部分研究"09CFX070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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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出版

1005-0590

11-3209/G3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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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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