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590.2012.10.025
是二次创作还是复制——对他人作品进行部分修改行为的性质认定
复制在本质上再现了原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因而不产生新的作品.二次创作包含了二次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是一种产生新作品的行为,这在本质上与复制不同.对他人的作品进行部分修改行为的性质是二次创作还是复制,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对原作品进行了实质性改进.
二次创作、复制、实质近似
I06;I0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TRIPS协定》执行程序刑事部分研究"09CFX070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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