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95.2023.2.005
典型发达国家国际合作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科技创新合作的启示
当前大多数"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创新基础较薄弱,科技创新合作意愿和基础普遍不足,各国之间深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亟待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的内容与机制也亟待进一步丰富与完善.本研究通过重点梳理分析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经验,总结得出其具有四方面共同特征:搭建多层次科技交流平台,深化科技人文交流;科学布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拓宽科技合作网络;建立健全海外孵化器,打造"一带一路"特色创新合作体系;推进联合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援助水平.中国可从中汲取有益的做法,根据自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阶段和现实需求,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创新模式.建议重点从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合作网络、特色创新合作体系、科技援助水平等维度探索构建人才、技术、空间等多种要素协同创新和联动发展的合作生态,通过增强国际科技话语权、有效互补协作和开展科技援助等方式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创新与合作行稳致远.
科技创新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合作交流、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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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1;G301(世界各国科学研究事业)
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JS2020ZT12
202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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