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95.2012.12.056
院士增选中公示意义研究
社会公众讨论或评价院士增选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公示”,但在我国,“公示”等同于“公布”或“公告”,公示内容简单老套,公示方式和公示具体地点与公示范围混淆,结果导致“公示陷阱”,即对候选院士的道德审判交给了公众,而科研成果仅仅成为科学共同体局内的认定.要使公示真正起到传播科学精神和促进公众理解科学的作用,重新认识公示的意义,明确公示的责任,创新公示办法,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院士增选、公示、意义、责任
32
G311(科学研究工作)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3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