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38.2015.04.011
灰色治理与城市暴力再生产——鲁磨路“城管”实践的机制分析
与西方经验不同,近十多年来中国城市暴力的兴起并不是城市共同体失败的征兆,也不是简单的暴力犯罪的法律问题,而是特殊的城市治理机制的产物.在灰色治理中,城市空间实践塑造了大量的灰色地带,半正式行政主导了一线行政,使得权力实践双方保持了微妙的平衡关系.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虽然是一种非对称性关系,但是,权力实践是有节制的、柔性的,被治理者也有自主性空间,他们之间的跨边界关系呈现出联盟、妥协、抵制、攻击等共存的混杂状态.灰色治理过程主要包括保护性协商机制和边界改变机制,在组织调控加强、媒介动员等情况下,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的顺从模式可能无法支持,继而相互攻击主导了跨边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灰色治理再生产了城市暴力.
灰色治理、城市暴力、过程-机制分析、城管
X14;X51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14JZD030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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