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融合及其限度——兼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
当前小学德育课程的名称由“品德与生活(社会)”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改变后,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能否融合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鉴于道德与法律的深层联系以及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互相支持,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两种教育可以融合.但是,道德与法律毕竟是不同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也存在差异,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也应把握两种教育融合的限度,既要避免将二者完全割裂,也要避免将二者完全等同.
道德与法治、道德教育、法律教育、融合、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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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3.2;G423.3(中等教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生活德育的理论深化与实践推进研究”16JJD880027
2019-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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