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402.2014.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目录<br>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br>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br>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发包、附属设施、房屋建筑、法律责任、从业资格、承包、建筑业、线路、维护、设备
D02;TU2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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