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可支付能力研究——以南京为例
在研究住房可支付能力涵义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了购房贷款月还款能力,提出衡量购房贷款月还款能力的主要指标应该是家庭购房贷款月还款额与可支配收入之比.以南京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中的中等偏下户购房可支付能力极弱,中等收入户很弱,中等偏上户较弱.在购房可支付能力较弱而又不大可能大幅度降低房价和提高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国家可采取务实性的土地供应政策、灵活性的金融政策和扶持性的税收政策等,循序渐进地提高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的可支付能力.
住房、可支付能力、贷款月还款额、可支配收入
F407.9(工业经济理论)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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