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0342.2016.01.020

论依法治国视野下的“法不责众”现象

引用
“法不责众”并非一项法律原则或规则,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和大众心理。群体违法的成本较小,纠正群体违法的成本较大,公民的法律信仰意识淡薄,侥幸、从众心理浓厚,是“法不责众”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依法治国的时空条件下,必须深刻认识“法不责众”现象的危害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消除这种不良现象和心理。

依法治国、“法不责众”、法律现象、大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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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1(中国法律)

201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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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672-0342

41-134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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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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