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85.2015.07.003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社会学分析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显著特色,但受传统社会文化以及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能力比较有限,缺乏履行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伦理自觉.文章从文化、伦理、制度方面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行社会学分析,认为职业院校不能把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手段崇拜”,而应明确为什么要进行校企合作、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从而回归到职业院校自身的内涵建设、质量提高上来.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社会学
G710(职业技术教育)
2015-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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