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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债务不宜一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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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国教育报》报道:西部某省2011年化解高校债务51.6亿元,今年将基本化解全省高校债务风险.该省将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并统筹高校自筹资金等资源,全力支持高校化债,大幅度降低高校债务规模,并计划全省高校在2013~2015年之间,采用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方式,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和利息. 纵观该省化解高校债务危机的方式,无论是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还是拿学校的房产变现,抑或其他优惠措施,实际上是由纳税人承受相当数额的高校债务本息,举债高校理应承担的风险则被轻易地抹掉.如此措施,颇有点纵容高校大额举债的意味,使得个别办学水平较差的高校跟风受益,自然,债权银行的风险也就相应降低,乍看倒很像是多赢的格局.

高校债务

F81;G40-054;G64

2013-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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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职业

1004-3985

11-1004/G4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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