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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等教育法的完善促进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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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去行政化"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第一热词,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更是将关注化成实际行动,纷纷建议通过修改《高等教育法》来迈出去行政化的第一步.代表委员们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法中存在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不健全,权力分工、权力配置和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是导致行政化的法制原因.应通过修改我国高等教育法,完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确立学术权力主导地位;实现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教师民主管理权之间相互制衡和相互配合;完善教师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师生权利救济制度,为我国高等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高等教育法、教育改革

G640;D922.16;G40-011.8

2013-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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