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85.2012.06.003
教育弱势群体补偿视角下我国公办、民办高校公平竞争探讨
相对于公办高校而言,我国民办高校整体上处于弱势.我国公办、民办高校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在教育资源分配和落实上坚持教育公平的差异性原则,强调对弱势群体的补偿,给予教育弱势群体以优待,以保证和正常群体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涉及民办高校的设置、招生、学费、办学层次提升等诸方面,在教育政策制定和实际操作、应用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遵循和体现了教育弱势群体补偿原则.
弱势群体补偿、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公平竞争
G648.7(高等教育)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公办、民办高校良性竞争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1SJB880024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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