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85.2008.32.061
论互动式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互动式教学法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它是以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法律职业能力为宗旨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像律师那样去思考问题.在教学主体方面,强调以学生教师两个主体为中心;在教学评价方面,不仅有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而且对教师评学予以同等的重视;在成绩评定方面,强调对学生应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互动式教学法的推行前提是教室的容量和教师的素质.
法学教育、互动式教学法、讲座式授课方式、课堂教学
G642(高等教育)
200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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