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870.2016.06.003
新法实施的担忧与期待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决定,民办教育制度设计取得重大突破,可喜可贺.但是,新法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的要求,无论对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还是民办学校自身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应对得当,民办教育顺利转型,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应对失当,民办教育有可能遭遇重创,这种风险也是确实存在的.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担忧呢?因为"分类管理"改变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资办学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条件、民办教育发展的市场环境也随之发生改变,最终结果既取决于政府的应对,也取决于民办学校举办者、民办教育相关利益群体的集体认知和反应,新法实施的成效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民办教育、民办学校、教育发展、分类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者、最终结果、制度设计、职能部门、政府、政策环境、约束条件、行政部门、投资办学、市场环境、利益群体、动力机制、不确定性、大发展、促进法
D92;D6
2017-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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