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后义务教育相对贫困识别与长效治理机制
2020年我国消除绝对贫困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教育领域也从消除教育绝对贫困转向解决教育相对贫困.基于分配正义、承认正义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结合现阶段义务教育发展情况与国家政策,运用德尔菲法等,构建了包含22项指标的义务教育相对贫困识别指标体系.引入"贫困发生率"的理念和方法,评估西部6个区县的义务教育相对贫困发生率,验证评估工具的有效性.基于此,提出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同治理教育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学生个人权责;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优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注重补偿性投入;强调承认公平,改善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的不平等;加强学校内涵式发展,提升校长、教师水平;完善课程、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家校合作,激发学生学习志趣、责任感与获得感.
2020年后、相对贫困、识别、指标体系、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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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度重大项目"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政策设计与评估研究"项目编号:18ZDA338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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