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分——基于立法、司法和行政的视角
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分,对完善教育惩戒制度和有效禁止体罚都至关重要.日本对教育惩戒与体罚的界定和区分,是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共同作用来实现的.在立法方面,法律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必要和禁止体罚.在司法方面,法院的裁判实践肯定了教育惩戒在一定限度内有形力的行使.在行政方面,行政机关通过一系列的通达和通知,对教育惩戒的内容、形式、程度及其与体罚的界限进行明晰和指导,使教育惩戒和禁止体罚能够被准确理解和运用.日本具体的司法判例示范作用和相对灵活的行政指导,是其完善教育惩戒和禁止体罚制度的重要路径和有效手段,也是我国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效能的角度解决教育惩戒难题和有效禁止体罚的有益参考.
日本教育、教育法、教育惩戒、惩戒与体罚
41
G649.313;G531.3;G40-059.3
2021-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