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产权保护与重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
校企合作问题是长期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难题.产权理论认为,合作双方在产权安排中形成的激励是建设合作机制的关键.运用产权理论审视该问题,发现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校企之间互补性需求不匹配,主要根源在于合作产权保护不足导致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就公办职业学校而言,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应健全合作产权保护制度,通过授权、让权、用权和享权等方式对校企双方产权进行重组,形成“国家拥有所有权、校企共享使用权或管理权”的三元产权结构及校企合作共同体,最终培育出以合作产权保护为基础、以合作产权重组为重点、以产权激励为内核的具有自组织性的合作机制.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权理论、合作产权、产权保护、产权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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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9.21;F114.46;TP311.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BJA160064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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