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教师流动的空间正义及其实现
教师流动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教师流动在异质空间、异质人格与教师流动模式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的矩阵关系.城乡教师流动的空间正义体现在基于义务均等原则,教师在城乡阶梯式地理空间内定期轮换,实现教育机会平等,并以此为前提,基于市场选择原则,教师有流动的个体自由并获得个性化差异补偿,以发挥不同空间与个体的教育禀赋优势.完善教师流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实现城乡教师流动的空间正义,应科学配置教育空间资源,挖掘差异性教育禀赋;建立“义务均等”性公共治理机制,严格区分义务性与差异补偿性;建立“网格化封闭性空间”师资配置系统,促进知识空间均质化;推动“虚拟教师”流动,界定虚拟教育的限度.
城乡教师流动、知识空间、教育空间正义、网格化封闭性空间、差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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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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