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授予中学位申请人的救济机制研究——以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为中心
研究生学位授予关涉学位申请人的重大利益,对学位论文的不当学术评价而引发的不利,应当为申请人从制度上提供救济措施.如果申请人对论文评阅人的否定性结论持有异议,可以申请组建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品质所做出的评价为终局决定,申请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在审核时,不得因学位论文的质量问题而拒绝授予学位.学位论文学术评价权的归属,成为界定相关主体行为边界的主要决定因素.
学位授予、专家委员会、学术评价权、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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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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