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原有的治安学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这与我国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改革已不相适应.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改革:转变治安学专业部门办学的传统观念,消除公安系统外高校办学的体制障碍;确立治安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规范完善治安学专业本科教育体系;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重基础宽口径进行培养;借鉴国外治安人才教育培养经验,改革治安人才培养模式.
高等教育、治安学、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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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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