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抑或”美善”——道德教育哲学基础的再思考
不论是将道德的核心建基于”利益平等”抑或”公平”,都始终是在群体伦理规范的意义上谈论个体道德价值,这只能将个体内在道德尺度引向道德之外的”利益比较”的物质层面,而不能有效逼近人们心中的价值核心--爱或美善.个体的道德实践不是对群体伦理规范本身的刻意满足,也不是为了寻求个体之间的”利益平等”抑或”公平”,而是出于保持自身行为美善的精神需求.爱或美善是一切道德实践得以可能和一切道德规范得以生成的价值前提,道德实践是一种建立在道德自足(自爱)基础上的价值选择.道德教育的价值使命在于使人养成对其内在固有的美善法则的价值选择.
公平、美善、道德教育、价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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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0年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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