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我国一系列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规定:学前教育具有教育性和公益性两个基本特性,是学制中的一个阶段,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学前教育投入是社会回报率最高的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作为政府负主要责任的公益性公共事业,不断增加财政性投入,并等同或参照义务教育的思路发展学前教育是当今的国际趋势.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还处于水平很低的准公益性公共事业阶段,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都需要在<规划纲要>的制定中得到充分重视.
学前教育、教育性、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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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1(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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